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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图说】山东省人社厅和山东社科院印发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时间:2019-10-21 查看政策原文> 标签:未定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依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和我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厅印发了《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主要包括评审适用范围、思想政治条件、评审等级及评审标准、附则等四方面内容。这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条件》题目

为了与国家评审标准条件相对应,原《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现修改为《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二)引文

引文中的条件依据,随着国家和我省新的职称文件的出台作了修改。

(三)基本条件

第二章基本条件中的第四条,增加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个别文字表述作了调整。

(四)代表性成果

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代表性成果提交由“代表性成果提交上限为6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其中论文、著作类不少于2项”修改为“代表性成果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提交上限为6项”。

(五)第四章附则

主要增加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

(六)文件体例

对《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体例进行了规范,和其他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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